湖北省備案審核規則(鄂) |
企業網站備案審核規則: 1. 網站負責人照片服飾應與當前季節相符。 2.主體負責人須為法人。網站負責人非法人的,需要上傳委托書。 3.同一個人不允許做多家單位網站負責人(集團公司、同一法人等類似情況除外)。 4.營業范圍或網站內容涉及網上銷售/零售/貿易、網絡銷售、電子商務等關鍵詞的,需要上傳電子商務情況說明書。(加蓋公章,與營業執照一起上傳。) 5.營業范圍或網站內容涉及金融類關鍵詞(“交易所”、“交易中心”、“金融”、“資產管理”、“理財”、“基金”、“基金管理”、“投資管理(含投資)”、“財富管理”、“股權投資基金”、“網貸”、“網絡借貸”、“P2P”、“股權眾籌”、“互聯網保險(含保險)”、“支付”、“信托”、“擔保”、“租賃”、“藝術品”、“收藏”)的,需上傳互聯網金融前置審批情況說明書。(加蓋公章,與營業執照一起上傳。) 6.一次只允許提交一個域名備案。 7.企業被列入“經營異常名錄”不能備案。 8.政府網站請按照國辦函〔2018〕55號文件要求規定進行域名備案。 9.辦理備案接入時,主辦單位名稱、證件號碼需與原備案信息一致,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進行變更備案或注銷后重新備案;證件住所、通信地址符合當前管局規則即可,接入成功后進行變更。 10.身份證有效期大于3個月。 11.備案域名需實名認證且在有效期內,域名所有者須與主辦人姓名一致。 個人網站備案審核規則: 1. 網站負責人照片服飾應與當前季節相符。 2.個人備案,證件地址非湖北省的,要能提供官方出具的在湖北境內居住證明。 3.一次只允許提交一個域名備案。 4.備案域名需實名認證且在有效期內,域名所有者須與主辦人姓名一致 5.個人備案需在網站備注中詳細說明網站開辦后的內容/用途。 6.網站備案成功前不允許開通。 |